Difference between revisions of "即時訊息 (Instant Message, 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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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訊息 (Instant Message, IM) 就是可讓兩位[[Resident|居民]]私下對話的交談視窗。 | |||
當您跟別人公開交談時有距離 20 公尺的[[Limits|限制]],但即時訊息就沒有這種限制,即使交談對象在 Second Life [[grid|網格]]的另一頭也沒問題。不過,一則即時訊息的長度限制為 1023 位元,或 1023 個半形字。 | |||
當您離線時,系統最多可以儲存 25 則訊息,並在您下次登入時傳送給您。這個限制包括接受別人傳送到[[inventory|物品欄]]的東西、[[group|團體]]公告、團體的加入邀請以及即時訊息,所有超出這個限制的訊息都不會傳送給您。 | |||
不過,SL 有個把即時訊息傳送到電子郵件地址的功能,讓系統可以把離線訊息直接傳送到您帳號的電子郵件地址。如果您要啟用這個功能,請依序按一下編輯 [Edit] 選單 > 偏好設定 [Preferences] (或按下 {{KeyCombo|ctrl=*|P}}),然後按一下溝通 [Communication] 標籤並核取傳送 IM 至電子郵件 [Send IM to Email] 核取方塊。最後按一下套用 [Apply] 以及確定 [OK] 來關閉視窗。 | |||
當您收到離線訊息的電子郵件後,可以回覆這封郵件,系統會把郵件轉換成即時訊息並傳送回去。但請注意,當您收到離線訊息的電子郵件五天後,那封電子郵件的回覆即時訊息功能就失效了,對方將不會收到您回信中的訊息。同時也請注意,回信內容的長度不能超過 1023 位元或 1023 個半形字,系統會自動刪去超出限制的訊息。 | |||
但請注意,因為在 {{Jira|SVC-1144}} 中描述的問題,回覆離線訊息的電子郵件目前無法包含 unicode 字元。 | |||
同時也請注意,'''系統只會保留離線訊息 31 天'''。舉例來說,如果有人在您離線時傳送即時訊息給您,但您直到 33 天之後才再次登入,此時系統並不會傳送那則訊息給您。 | |||
== 多方會談 == | |||
多方會談 (Conference) 就是可讓兩位以上的居民私下交談的對話視窗,而且對象完全沒有距離的限制。它和團體交談 (Group Chat) 很類似,但功能更強大,因為您可以邀請好友名單以及您所擁有[[calling card|名片]]中的任何居民加入多方會談。 | |||
如何使用多方會談: | |||
* 選取好友名單中的數位居民 ({{Keypress|Ctrl|title=Control}}+ 滑鼠左鍵),然後按一下即時訊息 [IM] 按鈕。 | |||
* 將居民的名片拖曳到 IM 視窗中。 | |||
當多方會談開始後,如果您想要邀請別的居民加入,只要把他們的名片拖曳到多方會談視窗就行了。 | |||
== 相關連結 == | |||
*[[Instant Messaging (IM) FAQ|即時訊息常見問題]] | |||
*[[IM to Email|傳送 IM 至電子郵件]] | |||
*[[How do I Instant Message (IM) someone?|如何傳送即時訊息給別人?]] | |||
*[[Linden_Lab_Official:How do I log chat and instant messages|如何留下交談與即時訊息的對話記錄]] | |||
*[[Where are my chat and IM logs stored|我的交談與即時訊息對話記錄儲存在哪裡?]] | |||
*[[How do I Instant Message (IM) a group of people at once?|如何同時對一群人傳送即時訊息?]] | |||
*[https://blogs.secondlife.com/community/features/blog/2007/02/06/im-to-e-mail-return-addresses-changing 部落格:傳送 IM 至電子郵件功能的回覆地址變更] |
Latest revision as of 09:22, 10 November 2009
即時訊息 (Instant Message, IM) 就是可讓兩位居民私下對話的交談視窗。
當您跟別人公開交談時有距離 20 公尺的限制,但即時訊息就沒有這種限制,即使交談對象在 Second Life 網格的另一頭也沒問題。不過,一則即時訊息的長度限制為 1023 位元,或 1023 個半形字。
當您離線時,系統最多可以儲存 25 則訊息,並在您下次登入時傳送給您。這個限制包括接受別人傳送到物品欄的東西、團體公告、團體的加入邀請以及即時訊息,所有超出這個限制的訊息都不會傳送給您。
不過,SL 有個把即時訊息傳送到電子郵件地址的功能,讓系統可以把離線訊息直接傳送到您帳號的電子郵件地址。如果您要啟用這個功能,請依序按一下編輯 [Edit] 選單 > 偏好設定 [Preferences] (或按下 Ctrl-P),然後按一下溝通 [Communication] 標籤並核取傳送 IM 至電子郵件 [Send IM to Email] 核取方塊。最後按一下套用 [Apply] 以及確定 [OK] 來關閉視窗。
當您收到離線訊息的電子郵件後,可以回覆這封郵件,系統會把郵件轉換成即時訊息並傳送回去。但請注意,當您收到離線訊息的電子郵件五天後,那封電子郵件的回覆即時訊息功能就失效了,對方將不會收到您回信中的訊息。同時也請注意,回信內容的長度不能超過 1023 位元或 1023 個半形字,系統會自動刪去超出限制的訊息。
但請注意,因為在 SVC-1144 中描述的問題,回覆離線訊息的電子郵件目前無法包含 unicode 字元。
同時也請注意,系統只會保留離線訊息 31 天。舉例來說,如果有人在您離線時傳送即時訊息給您,但您直到 33 天之後才再次登入,此時系統並不會傳送那則訊息給您。
多方會談
多方會談 (Conference) 就是可讓兩位以上的居民私下交談的對話視窗,而且對象完全沒有距離的限制。它和團體交談 (Group Chat) 很類似,但功能更強大,因為您可以邀請好友名單以及您所擁有名片中的任何居民加入多方會談。
如何使用多方會談:
- 選取好友名單中的數位居民 (Ctrl+ 滑鼠左鍵),然後按一下即時訊息 [IM] 按鈕。
- 將居民的名片拖曳到 IM 視窗中。
當多方會談開始後,如果您想要邀請別的居民加入,只要把他們的名片拖曳到多方會談視窗就行了。